情 况 说 明
本所拟接收实习人员一名,且本所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不具有以下规定情形:
(一)设立未满一年;
(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四)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五)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特此说明。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