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年满21周岁,无犯罪记录
1、投资要求:
政府认定目标就业区最低投资门槛为5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则为100万美元。
2、创造就业的要求:
根据合理认可方法证明,通过投资于创造就业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创造不少于10个全职就业。(对于问题企业也可每人保留原有就业)
3、 投资资金合法来源的要求:
合法来源可以是:房产抵押、薪资收入、亲友赠与或遗产,房地产销售,股票证券交易,承包企业留成,公司合法分红等等。
4、随行子女年龄要求:
不得超过21周岁。(为获得移民签证或身份调整时的CSPA法定年龄,并非指实际年龄)
美国的投资移民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投资项目,也就是常说的直投,它要求投资者投入100万美元设立或正在积极地筹备设立一个新的商业型企业,并在投资者拥有临时绿卡两年之内,创设至少10个直接的全职工作机会。另一类是区域中心项目,通过移民局批准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50万,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所创设的10个工作机会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https://www.douban.com/note/552752418/这个上面有很多的介绍。
区域中心,至少需要50万美元,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传统的要100万美元,并在投资者拥有临时绿卡两年之内,创设至少10个直接的全职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