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江苏省南京市的社保转到浙江省来?

2024-12-29 16:28: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办理社保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参保者不论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都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移接续。

2009年12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前,农民工异地打工时确实可以将社保提现。此前有媒体曾称,每到春节返乡时,珠三角的东莞、佛山等地总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

2010年前全国各省市的社保系统是各自封闭的,不能进行转移,为避免人员离开后个人账户上的钱带不走而造成损失,因此允许参保人以提现的方式带走个人账户上的资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人民网-农民工返乡社保转移者寥寥 社保断交医保报销影响大

回答2: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回答3:

你好!
你首先要拿身分证,去现在交社保的所在地,南京劳动社保局(在水西门那边)。到社保异地转接窗口,到那可以问到,他会给你一个单子,拿到这个单子你要回到家里的浙江劳动社保局(你转入地),开个个人帐户,也是叫社保异地转接,有这么一个窗口,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怎么做。浙江劳动社保局看到你拿的单子,会给你打一个信涵叫:“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你要拿这个函奇到或送去到南京劳动社保局。(有熟人可以交给他们帮你,不要来回跑路,但这个东西很重要千万别丢了)南京劳动社保局接到这个函,会把你交的社保几年的保险费转到浙江劳动社保局你的个帐户,同时会给你一个文件,你要拿这个文件去浙江劳动社保局,交给工作人员就行了。

回答4:

你把你手上的那张“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给你现在单位专门办理社保的人,她们会给你办理好的;
你说的“表中有92年以来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上结息期末储存额(其中:个人缴费储存额),医疗保险那栏是空的无明细”
现在转社会保险只能转养老保险,医疗的转不了,全国各地都一样,所以你的明细表中只有养老的。
你已经上了19年了,社保是最少上15年,我说说我想到的和我知道的。
1、你都在南京上了19年的保险了,按现在国家规定的条例转社保只能转养老,医疗转不了。
你应到社保咨询:你的医疗保险怎么处理,医疗报销上那报?
2、南京的经济水平和浙江的经济水平是不一样吧!
你到社保咨询:按你目前的情况,退休后享受那的经济待遇?
可能我帮到的不多,还是需要您自己到社保中心去咨询一下,你到社保中心找年纪比较大的那种人咨询,他们知道的要多一些。

回答5:

转移档案的程序很简单:由省人才出具档案接收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存档证明到南层人才办理档案转调即可。应该注意的是楼主的情况是否符合省人才接收档案的条件,也就是说转调档案最重要的也最关键的环节是省人才出具接收函。只要解决好这个环节就没有问题了。建议楼主详细咨询省人才。
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