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不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公司发了催款函,时效重新计算,但关键是发送催款的依据是否充足,我们先撇开离职朋友手中的证据,就光从公司掌握的证据来看,是否真的有类似担保人或借款人的签字单据,如果有,那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与本身的劳动关系并没有任何冲突,因此公司一定会以这个为关键点提出追款请求,这一点除非有日后的还款证据佐证,否则对离职朋友很不利;但如果可以确定从来没有任何签字单据的话,那么更本不用怕,要知道几钱元的经济纠纷,别说立案,接案的任何部门都会认为标的太小,让你们协商解决,协商规协商,认定没有这件事公司就没辙。其实根本不用太担心,大公司无非就是由律师身份的法务人员发一封律师信,没用的,更本不用担心,再说大公司为了几钱元,打官司所要用的费用肯定多的多,得不偿失的事公司肯定不会做,因此只是用律师信吓唬人,没实质影响。而且到时是公司举证,证据不足更本没用。
你好,在你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日通知单位后,期满即可离职。如果单位拒发工资、不出具离职证明、扣押户口档案等行为,可通过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一般较低。vin律师!
一共就几千块钱,我觉得那个公司不会起诉,不够他们折腾的。先拖一拖,你朋友辞职马上就满两年了,再说他借款已经两年多了,追债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了法院都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