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备案地区不同,需要的资料也不尽相同,这要看你当地的建管部门的二聚体要求,在青岛地区一般要求比较严格,需要以下资料:
新购置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申请表;
2、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设备购销合同、发票相应有效证明文件;
4、质量及相关证明材料:
(1)检验证明;
(2)合格证明;
(3)限位器合格证;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出厂名牌。
扩展资料:
塔吊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坚持"十"不吊。 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塔吊
不知道你是新塔吊登记,还是安装完投入使用前备案。
(一)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印章)一式一份;
4、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检测检验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新购设备除外)一式一份。
变更注册登记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原注册单位与现注册申请单位转让设备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原设备的注册登记证。
(二)备案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备案登记申请表》一式四份;
2、《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特种设备安装合同副本1份(如系设备租赁,应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副本1份);
5、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1份;
6、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装使用验收表1份;
7、特种设备安装作业人员(拆装工、操作工、指挥、拆装管理)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地规定略有不同。不过上面的规定,应该全了。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及转场保养合格证明;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安装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5、安装单位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
6、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7、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8、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
10、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如有不全还望补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