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下 婚前财产归谁??婚后财产归谁??有没有什么10年后共有等内容?求高手解答,回答不要忒官方

2024-12-20 02:51: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1项的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2、对婚后财产的归属,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婚后所产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现在没有关于10年或若干年后个人财产变成共有财产的规定。只有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该规定现已不适用。

回答2: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3:

1、不是新婚姻法,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2、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归个人;
3、婚后财产属于共同共有。
4、没有10年后个人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的法律规定。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回答4:

没有10年后共有了 原来谁的还是谁的财产。。 昏后共同的!

回答5:

婚前谁的财产就还是谁的财产,婚后共有的财产属共同财产,属个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