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房能分户吗

2024-12-26 08: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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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二、离婚后如何分户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回答2:

离婚后没有房子不能分户,但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
  公安部明令禁止空户、挂户,所以,离婚没有房子的情况下,可以将户口迁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否则是不可以分户的。
  迁回娘家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步:携带现户籍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现户籍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现户籍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回答3: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离婚后没有房产无法办理立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