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提。是夫妻关系不和。而且分居或没有任何联系时间达到6个个月或6个月以上任意一方就可以起诉。第一 庭一般法院进行调解。不易判离。不过起诉方要连续起诉三次法院肯定是判离。因为这个行为表示着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不过你要知道这个连续起诉是什么意思。也就是第二次起诉离第一次开庭不超过20天。第三次起诉离第二次开庭不超过20天。不过有的人要是已经死心了实在要离。第一次开庭没判离在休庭后没离开法院就起诉。向这样情况一般第二庭就判离。还有在第一次开庭时被起诉方不到庭(也就是缺庭的意思)。或起诉方不要求任何条件,在第一庭就可以判离。孩子正常要是由法院来判,双方没有任何要求的情况,一般男孩判给父,女孩判给母亲,不过有的有要求,那就根据夫妻双方看看怎么谈,这个包括有扶养费,家庭条件好的还有财产分割。向你们家这个情况你做离婚人的父母亲如果想要孙子女的。你儿媳妇要起诉了。接到传票(也就法院通知)以后你们做爷爷奶奶的可以去法院应诉(也就找律师或是自己写也可以,要求要孙子女。)不过法院要看你有没有扶养孙子女的能力。
孩子的你亲失踪了,那孩子的母亲就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抚养权就是归母亲,除非孩子的母亲自动放弃抚养权,那你孙女的抚养权才能归你。
当然不可以 孩子的抚养权归直系监护人也就是她的夫亲和母亲 除非父亲和母亲都不在了孩子的抚养权才能归你们
按照法律你们是没权利扶养的。唉。就看你儿媳妇能不能可怜你们。。。。
采纳
肯定不可以,只要母亲要要她,肯定是归母亲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