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施行以前适用《合同法》,担保法施行后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 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或二审阶段的,适用担保法和本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