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有错在先,必须给你赔偿,赔偿金额是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如果和你有签订劳动合同,看劳动合同里的试用期期限,试用期限在12月31之前的,也就是你还在试用期内,公司不需要赔偿。如果超过了试用期限也必须赔偿,赔偿金额也是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给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没有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承担经济补偿金
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未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再补偿一个月工资
当月工资照发,老板有一千个理由让员工在公司待不下去,这是没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