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打一个人,造成轻微伤,算是故意伤害罪吗

2024-12-22 02: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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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回答2:

不算。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回答3:

一般来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