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项某某。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初一新生,与众多新生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着强烈求知欲望的心来到了神圣的殿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
本人相貌平平: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不大但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面是塌的几乎贴到脸上的鼻子,甚至能让人想起“坦荡平原”“;鼻子下面是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它时常能帮助我给大家带来欢乐!我虽然相貌平平,但是我的性格却和很多和我同龄的女生大不一样:
我有一头乌黑、清爽的短发,再“配”上我的外表和名字,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男孩子。我的爱好和性格也和众多男生一样,我爱好体育,羽毛球和乒乓球室我的最爱;我的性格也和男生差不多,我喜欢干事利索,一本正经,有始有终,不喜欢拖泥带水,磨磨蹭蹭的。这也许算是我的优点吧!因为,从小我就喜欢一本正经、坚持不懈地去做一件事,就算遇上再大的困难,我也会继续。我可不是在吹牛:
记得我刚从老家转学到北京的时候,我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那时我已经四年级了,我这个人本来就要强,看着同学们在考试的时候总是能拿到理想的分数,自己却不可以,心里真得很不是滋味。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在心里暗暗里下决心:我一定要赶上我们班同学,争取超越他们!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为兑现自己的诺言付出努力:每周日都上3个小时的课外班;每天晚上都做练习……就这样,凭着我对英语的执着,我的英语成绩慢慢的提高了,不知不觉中,我的英语成绩已经名列前茅,这使得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同样,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们说,是吗
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当然我也许多缺点。但其中最“致命”的还是我非常的马虎。这个缺点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了,我真得很想改掉它。可是,我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总是在重要关头出现一些小错误。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改掉这个缺点,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我的优点战胜我致命的缺点。
你们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一个相貌平平的我,一个坚持不懈地我,一个马虎的我
这就是我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我最爱的一本书。每一次看我都哭的很狼狈。它相比《幻城》的缥缈梦幻,相比《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直白激烈,相比《悲伤逆流成河》的残酷凄怆,相比《小时代》的犀利尖锐,《夏至未至》中的那些淡淡忧伤的文字显得格外宁静而透彻,如同一曲被泉水洗涤而过的悠扬笛声,纯净至极,唯美至极,沁透人心,成为青春文学创作中至今难以超越的标志型作品。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收录的数十篇文章是作者最为得意的散文,这些书写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在母爱的晴空下
好容易盼到春天,却依旧是没完的雨,叫人怪不舒服的。上学期那个丢脸的分数,总纠缠在我身边,就像没尽头的雨,让人很不爽快。谁说春天孕育了了果实,萌发了希望?我看它简直就只知道发霉。
“快去学校,不然又要迟到了。”母亲的唠叨总是不离左右,“带上伞,万一下起雨来也好应付。”我看看天,没雨,阴阴的。没雨带什么伞!我抓起书包就往外跑。路上一直闷得慌,说不清为什么。
谁知,天真的下起雨来,而且越下越大,像有一肚子的苦水要倒,一直到放学也没停。同学们大都有雨具,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倚在窗口,看灰蒙蒙的雨幕,无聊地数着屋檐上掉下来的水珠。好不容易,雨小了些。于是,我决定冒雨冲回去。“或许我的命就像这风风雨雨,永远没有晴天。”踢着路边的小石头,我想。
雨漂在脸上,凉丝丝地透出点寒意,也许这就是春了。想起父亲不止的叹息。同学的冷眼和老师动不动就往我身上扫几眼的情景,我不由得心神不定起来。
突然雨停了。回过神儿一看,见是母亲,手里举着把伞:“别让雨淋着。”随即伸手摸我的肩膀,看被雨打湿了没有。或许是真的湿了吧,母亲递过毛衣来让我穿上。“没湿”,我又固执起来。“快换上,别以为现在没事,生了病就麻烦了。”我抬起头,发现母亲头发更白了,额际上又多了几道皱纹。我无言,默默地接过夹在母亲腋下仍带着她体温的毛衣,并穿上。母亲看着我,似乎想说什么,我注意到伞向我这边歪过来,母亲的半边身子已淋着雨。
我低着头,慢慢地跟着母亲走,刚才的那一幕有闪现出来,我看到,母亲的皱纹上有风雨掠过的痕迹;我看到,母亲的腰杆已不再那么挺拔。猛然间,我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的沉重,那是母亲殷切的希望啊。母亲啊,风雨中你顽强搏斗,却将痛楚深埋心底,为我撑起一方晴空…… 有了母亲营造的暖巢,不觉心中升起一轮太阳,铺开一条光明大道,它似乎在强烈地呼唤我:辞别暖巢,踏上征途。别因为没有看到阳光而拒绝走进春天。
对,辞别暖巢,以心中的太阳为母爱的晴空在,雨天雪天也无所谓。在母爱的晴空下,我又怎能惧怕风霜雨雪呢。
匆匆
作者: 朱自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1922年3月28日
推荐理由:这篇文有一种对生命赤裸的探求,将被写的很烂的时间问题清醒,近乎残酷的以提问的的方式加以剖析,振聋发聩,引人深思。
我喜欢
张晓风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
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
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
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
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
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
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
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
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
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
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
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
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
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
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
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
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
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
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
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
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
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
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
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
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
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
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
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
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
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
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
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
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
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
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
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
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
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
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
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
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
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
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
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
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
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
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
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
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
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
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
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
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
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
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
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
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
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
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
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
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
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
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
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
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
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
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
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
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
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
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
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
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
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
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
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
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
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
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
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
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
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
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
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