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题,没什么解释的,税法上明确规定的。
7、利润总额=3000+50-2800-35=215。公益性捐赠限额为利润总额的12%。但必须是通过非营利机构、政府部门等,否则不准予扣除,所以那5万不得扣除,当然就是10万了。
8、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准予扣除的金额-以前年度亏损=3000+50-2800-10=240万(6题告诉你了,B、C、D都不能税前扣除)
9、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40*25%=60万
10、当然选A了。预交了40万,应该交60万,当然再补缴20万了。
如果你是学过税收或会计的,其实是很简单的,看来你不是学经济管理的。
6. 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BCD )。
所得税法第十条,及细则51、52条
7. 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C )。
利润总额=3000+50-2800=215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最多可以215*12%=25。8实际是10+5=15因为5是直接捐赠不能扣扣,所是是10
8.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215+5+20=240
5为直接捐赠,20为赞助支出
9. 2009年应交所得税( A )万元
240*25%=60
10. 关于汇算清缴,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根据上面回答的内容及题,年度所得税是60,已交40 则未交是20,所以只有A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