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环境
毁坏公务
破坏公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