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生孩子费用可以报销吗?

2024-12-20 17: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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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享受生育费用报销,但是可以享受由失业基金发放的一次性的生育补助金,但这不属于生育保险的范围。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发给一次性的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其住院生育费用的百分之七十,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第三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求职登记、职业咨询与指导、职业介绍、档案保管等服务。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

回答2:

  领失业金期间,生孩子费用是可以获得补助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回答3:

如果说满足条件,就只能领取失业金。

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而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回答4:

此事失业保险有明确规定,领取失业金旗舰女性失业人员计划内生育可以享受生育补贴。
补贴具体标准,各地以不一样,去当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科咨询。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回答5:

此事失业保险有明确规定,领取失业金旗舰女性失业人员计划内生育可以享受生育补贴。
补贴具体标准,各地以不一样,去当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