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夜间二十二点至凌晨六点之间不得施工,但确因需要连续作业等特殊情况的,可以报县级政府或者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我跟您的情况一模一样.
工人们也不愿意,包工头死命地剥削.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建筑工地一大早施工,极大的影响休息,损害了健康.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噪音污染也是污染.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
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所以,您可以先打电话向环保局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即可起诉.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