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管理范围不同: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因为水务局除了具备水利局的管理职能外,还管理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 同一地区设立了水务局,便不再设水利局。
2、管理职能不同:上级主管部门依次都是省水利厅、水利部,部分城市在水务体制改革后把水利局改为水务局,针对城市管理特点强化了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理职能,而相对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就没有那么突出,故更名水务局。可以理解为水务局在原水利局的基础上强化了涉水市政管理职能。
3、所属部门不同:水利局(水务局)是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的上级部门,就是自来水的领导部门!水务局是行政事业部门,至于自来水,它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说白了,国家不拨款,靠自收自支。
扩展资料:
水利局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 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 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 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市水文工作。
4. 主管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 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 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区县(自治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7. 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 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8.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 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大中型或跨区县(自 治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0.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 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 研究和技术推广。
13.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 在市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 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监管水利电业国有资产。
15.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单位
灌溉处
主要职责:
1、承担气象观测、作物用水观测和最优灌溉制度试验;
2、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3、负责全市农田灌溉用水实验;
4、负责全市农业灌溉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配水的等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水利局
水务局的管辖范围一般大于水利局:
水务局的管辖范围大于水利局,因为水务局除了具备水利局的管理职能外,还管理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同一地区设立了水务局,便不再设水利局。
但两者的上级和直管基本上是一样,上级主管部门从省一级到国家都是省水利厅、水利部。部分城市在水务体制改革后把水利局改为水务局,针对城市管理特点强化了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理职能,而相对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就没有那么突出,故更名水务局。
扩展资料:
水务局在原水利局的基础上强化了涉水市政管理职能。水利局(水务局)是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的上级部门,就是自来水的领导部门!水务局是行政事业部门,至于自来水,它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水利局一般是做水工的,比如修坝水利设施之类。还有一个单位是水文局,全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顾名思义,负责防讯抗旱、测流、降水、地下水观测、水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毕竟现在越来越注重环保了。
(参考资料:水利部)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法律依据: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1、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因为水务局除了具备水利局的管理职能外,还管理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 同一地区设立了水务局,便不再设水利局。
2、上级主管部门依次都是省水利厅、水利部,部分城市在水务体制改革后把水利局改为水务局,针对城市管理特点强化了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理职能,而相对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就没有那么突出,故更名水务局。可以理解为水务局在原水利局的基础上强化了涉水市政管理职能。
3、水利局(水务局)是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的上级部门,就是自来水的领导部门!水务局是行政事业部门,至于自来水,它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说白了,国家不拨款,靠自收自支。
拓展资料(水利局、水务局的相关资料介绍):
水利局:
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
水务局:
水务局原名水利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六)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八)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水务局
百度百科:水利局
水利局与水务局的区别如下:
1、管理范围不同: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因为水务局除了具备水利局的管理职能外,还管理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
同一地区设立了水务局,便不再设水利局。
2、管理职能不同:
上级主管部门依次都是省水利厅、水利部,部分城市在水务体制改革后把水利局改为水务局,
针对城市管理特点强化了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理职能,而相对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就没有那么突出,故更名水务局。
可以理解为水务局在原水利局的基础上强化了涉水市政管理职能。
3、所属部门不同:
水利局(水务局)是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的上级部门,就是自来水的领导部门!
水务局是行政事业部门,至于自来水,它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靠自收自支。
扩展资料:
水利局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县内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提出国家、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
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
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10、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纠纷;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务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局
水务局就是水利局,水务局原名水利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拓展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1]
(四)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六)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八)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单位
灌溉处
主要职责:
一)承担气象观测、作物用水观测和最优灌溉制度试验;
二)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三)负责全市农田灌溉用水实验;
四)负责全市农业灌溉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配水的等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业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水利专家指出,“水利局”与“水务局”虽是一字之差,却有质的区别。
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是一个循环统一体。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相互转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间的开发利用相互影响,灌溉、供水、发电、航运、水利旅游等功能之间相互联系,这种特点就要求对水的问题必须统筹考虑、全面安排。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水资源管理涉及到水利、城建、环保、地矿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利益分割、城乡脱离的“多龙管水”的管理体制,带来了种种弊端:
一是水管理上的混乱,造成管源水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节水和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理污水和地下水回灌,管治污的不管污水处理回用;
二是不能依据水资源的总体状况统一规划、科学调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
三是难以全面统筹城乡水资源,切实做到合理开发水资源,高效利用水资源和有效保护水资源;
四是难以从水源、供水、排水以及污水处理等系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上无法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参考
百度百科-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