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亮的时候车已经走到中间不算闯红灯。
按照公安部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4.3.1.1规定,
机动车在其对应的绿灯或黄灯相位时越过停车线,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应记录。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
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
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
并且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各个位置间应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不得出现因间距太大影响对违法机动车进行认定的情形。
红灯亮的时候,车已经走到中间,说明车在红灯亮起前已经越过停止线,只能拍到最后一张照片,因此不会算为闯红灯,即使被记录,也可以通过向处理违法的交警申诉取消。
扩展资料
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相关规定
1、涉及车牌的违法:
(1)应记录同一时间机动车前、后全景图像和前、后机动车号牌特写图像
(2)区间测速系统则要记录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的全景、特写图像各一张
2、除涉牌和测速外的其他违法:
(1)采用两到三幅全景图像和一幅机动车号牌特写图像
(2)图像上要有车辆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等信息
(3)超速车辆图像还要有限速值和实际行驶速度值
3、闯红灯:
需三个不同位置的静态图像信息
(1)在违法车位于停止线前,拍摄车头位于停止线前的情况
(2)全部车身已越过停止线且相应信号为红灯相位的情况
(3)违法车驶入路口或转向时拍摄车的行驶方向(左转、右转或直行)
注:应清晰辨别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红灯信号,并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要能看到车牌号
4、违法停车:
(1)在静止过程中至少三幅静态图像信息
(2)至少有一个位置能清晰地看到车牌号
(3)至少有两幅静态图像的间隔时间大于标志或标线规定的临时停车时间
5、占用专用车道:
至少有一幅图像应显示该违法车的“一半以上车身”在专用车道内
参考资料:交通网_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不算,新交规本来算的,但是实行了几天发现这样会出现很多追尾的,然后就改了,当黄灯熄灭亮红灯的时候,你已经出线,那么你可以继续行驶,没有出线继续的话就是闯红灯,但是为了保证电子设备精准度,最好是黄灯刚开始闪的时候可以走,闪了两下就还是等等吧,万一跳红灯车子还没出线那多亏!还有就是闯红灯拍照严格来说是有两张照片才能处罚的,所以当发现闯了就立即停车,不要往后到,也不要继续前行,因为往后到可能会感应到电子眼二次拍照,就完了。
呵呵,不算闯红灯的,即使你车子已经到路中间了,但你是在红灯亮起前过线的,只要你没行驶到对面车道,那对面的摄像头就不会触发和拍摄的,你就不构成闯红灯的,所以没关系。。。
只要是绿灯时前轮出停车线就不算闯红灯,比如你绿灯剩几秒出线,到马路中间时遇有人横闯,你踩刹车,这时红灯,踩刹后可加油门走,不算闯红灯
不算,红灯亮起时,已过了白线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