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还在存续期间,丈夫的工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的那部分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可以从丈夫工资里扣。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债权人申请的话,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就是说,可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