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合同纠纷问题,希望热心的朋友给予恳切的回答,多谢了!

2025-01-08 10:17: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本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12000元,该企业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年。

劳动者2年未到离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12000元。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已经履行了一部分期限,所以不用全部支付;

回答3:

虽然我不能给你细细的说,但是我敢肯定的是,这种职业培训合同,一般来说都是公司占便宜,你朋友肯定是需要赔偿,这种合同相当于捆绑合同,只要签了字,就一身的约束,没有自由,除非想在这个公司发展

回答4:

您好,您可以登录《法度网》找律师免费咨询。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