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其责任的认定可以由自行判断协商解决,也可以报交警请交警来认定责任,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对双方在行驶中出现的过错进行认定判断。一般来说,行人在行人道上行走,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则是由电动车来承担责任。如果行人闯红灯,电动车正常速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则行人有责。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及细则的规定,行人的行驶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则,比如在人行横道信号灯上当绿灯亮时,行人可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行人不能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中间停留等候。对于非机动车,也就是电动车,也有相关的章节规范行为,比如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对于转弯车应礼让直行的车辆,如果有行人则行人先通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就从其设施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可以在安全的关注下,快速通过。因为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借用相邻的车道行驶,并在驶过后迅速驶回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_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看到,竭诚为你解答:
一般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除非电动车超过的设计超过国家标准),所以,电动车将行人相撞,不适用机动车的责任认定标准。使用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认定标准,这就是证明谁责任大小的问题,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使用。电动车车速过快,将行人撞倒,你可以委托交警队对这个电动车做一个车速鉴定,或者你能证明这个责任在电动车一方,比如人在前边走,电动车从后边追上来将人撞了等。这样,你就要求电动车一方负事故的全责。
这个要看在那。。。。。。。
基本上 你着 行人就算弱者了。。。 电动车就成 强者了。。
看你着说的 事故不算严重。。大家互相协商解决就散了。 。
一个巴掌拍不响。。。电动车。在快能快到那去???这个还是 行人。在走路的时候走神了。
协商解决。。你这个事 要。。。出了事打 122 就好解决了。
如果电动车是从后面撞倒行人的,电动车全责。
除非行人故意碰瓷或重大过失,电动车全责。
电动超速的话,就更不用说了。
赔偿对方医药费护理费等,如果对方2颗以上门牙无法补接造成伤残,那就赔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