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查了有关资料后,才发现,原来银幕上那些故事基本上是历史事实,可能除了三个主角的名字外,其他一切都是都是曾经在纽约发生过的,甚至三位主角的原型,可能也是真有其人。至少,片中阿姆斯特丹的父亲,那位在片头“牺牲”了的“死兔党”领袖,在纽约历史上确实存在过,那场在他的党徒和“屠夫比尔”帮众之间的血腥械斗,也是纽约历史上一次著名的流血冲突。
关于1846年那场流血事件暂且先按下不表,单谈1863年夏天那场导致了曼哈顿地区死亡119人重伤306多人的全城暴动事件。如果这些数目对各位来说只能算是小CASE的话,那么一个比较数据就能让大家明白这一事件在纽约历史上的地位。事实上,发生在1863年7月13至7月16日这四天的暴动所致的市民伤亡“记录”,是直到最近的9.11事件才被“打破”的。
事情的起因,正如大家在片中看到而又不大明白的一样,是由“征兵”引起的,当然,这只是导火索,背后还有更为复杂的因素。历史上这一事件被称为“1863征兵暴动”(Draft Riots of 1863)。简而言之,就是征兵制度的严重不公平:新征兵命令规定,如果能出得起300美元,就能免于服役。要知道,300美元在当时恐怕相当于不止现在的3万美元;因此这一政策等于给予了富裕和特权阶层以兵役豁免权,而根本拿不出300美元的穷人们只好面临到南北战争前线作炮灰的命运。其中黑人和爱尔兰移民更惨,许多黑人被作为富人的顶替而参军,大多数爱尔兰青壮年男人刚到达纽约港,在发放居留证的同时,就被强制签署了“自愿服兵役”书,并立马抛妻别子地被送去了前线!那年的7月13日星期一,长期积累的矛盾终于总爆发,被征到兵的人们开始了暴动,冲击一切公共机构,纽约街头顿时四处火起……与此同时,城内的极端种族主义也开始抬头,黑人成为首要人身攻击目标,不少黑人被乱棍打死或吊死并被“点天灯”……最后只有调用陆军步兵和海军炮舰才以极端的手段将暴动镇压下去。
这,就是《纽约黑帮》后半段的故事背景,并且所有场景都在该片中被马丁·斯科西斯以真实到残酷的镜头所再现。为什么老马要表现这样一个题材?记得当初在看预告片的时候,有一句画龙点睛的台词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美国,兴起于庙街之上!(America was born on street!)”“庙街”是港片中的一个称呼,大意是市井堂会堂口等。在没看电影,甚至在看完电影还没查资料之前,我对这句话是颇有点摸不着头脑的。作为影片历史背景的1846至1863期间,美国早已独立,何来再次“出生”的可能?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老马这里所用的“美国”一词并不是指主权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指一个统一了的、具有现代民主特征的现代美国,确切的说,是一个融许多民族、多思想和平共处的具备相对完善民主制度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他看来,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尽管有成形的政治制度,因为并没有得到贯彻实行,尤其是严重的不平等和缺乏社会宽容,还算不上是一个融合(united)了的国家。对老马来说,1863年乃至整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开始的以社会融合为特征的真正民主化时期,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老马一点都不反美,恰恰相反,他对以“宽容”为基本要素的现代民主制度推崇倍至,在《纽约黑帮》中他要做的,就是将人们基于各种理由的相互仇恨乃至流血冲突以戏剧化的手法推至极致,从而发出天问一般的“这样做究竟是否值得”以及引导人们思考“有没有别的更好的解决矛盾冲突的办法”。
如果我们清楚老马以往影片的类型与风格特征的话,就会明白为什么老马要对《纽约黑帮》倾注那么大的心血。老马以往的作品,无论是黑社会题材的《好家伙》《赌城风云》,(古/今)社会题材的《纯真年代》《出租车司机》《愤怒的公牛》《恐怖角》等等,多是以社会不同层次,其中又以社会底层或非正常层次的人物为主人公,描绘、探索不同时代背景对个人生活、思想、行为的影响。有人称老马为“电影社会学家”,意指在他的电影中,总是以直观冷静的笔调揭示赤裸裸的社会真实。但在老马以往的电影中,社会压力下人性的张扬与扭曲是他关注的重点,论到对社会总体价值的批判,其实并不多。因此可以说,《纽约黑帮》是老马第一次将整个社会历史时代的全景作为电影的主角来对待,也是他第一次将其电影的主题从人性剖析转向直接的社会剖析。
显然,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也难怪老马筹备这一电影实际上达30年之久。但是,即使他经过了这么长的构思与积淀,也经过电影拍摄过程当中的种种磨难,就电影本身而言,人们是很难把握老马的真正意图的。因为,整部电影实在是拍得比较凌乱。首先,关于阿姆斯特丹向“屠夫比尔”复仇这一故事本身,就有很多可争议之处,许多地方难以自圆其说。且不说人物心理转变的随机性,单是讲故事,老马在一些地方就没法给观众以完美的交代,如观众们可能比较迷糊,一向精明的比尔如何轻易地就让阿姆斯特丹加入了他的帮派,更让人不明白的是,看起来无甚建树(实际上也根本没做什么)的阿姆斯特丹如何就让比尔那么器重?其次,即使这两人的关系能被老马解释清楚,观众们要在电影中饶有兴致地跟随导演的意图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可能是老马太急于想表现那个时代的真实社会现实,整部影片中贯穿着大量的脱离人物的社会状态描述,这一方面使得阿姆斯特丹和比尔这两条线很难融合起来,另一方面更为整个故事的流畅性增添了麻烦。
其实老马讲故事的能力是不容怀疑的,他是完全有能力把这个故事讲好的。即使在被评论家认为抄袭自己的《赌城风云》中,老马至少把几个主要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理得清清楚楚,《纽约黑帮》就没有这种机会了。除了丹尼尔·戴-刘易斯以外,迪卡普里奥和卡梅隆·迪雅兹性格非常模糊,也很单调。不能说他们不在状态,而是导演对于人物形象之外的因素倾注了过多精力,限制了塑造饱满人物的空间。丹尼尔·戴-刘易斯同志是个异数,居然把本来是导演手中一个反面脸谱的角色演绎得精彩绝伦,神采飞扬,似乎要突破银幕向你迈着外八字走过来。你如果看过他在《我的左脚》《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纯真年代》等片中的表演,肯定很难想象得到眼前这个粗俗、狠毒、狂热、阴险,同时又幽默、顽固、精明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就是他。那一举手,一投足,说话走路的方式,乃至于自我的嘟哝和随口吐痰,已经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个真实的人。尽管我事先就知道“屠夫比尔”是他演的,可至今仍然很难把“丹尼尔·戴-刘易斯”的名字和眼前这个可怕的坏蛋联系起来。因为和以往的角色反差太大,刘易斯出神入化的表演如羚羊挂角,居然完全无迹可寻!要知道,尽管象杰克·尼科尔森、汤姆·汉克斯、罗素·克劳等演技大牌,我还是能从他们一系列角色中辨别出各自连贯的风格的。刘易斯这次完全超越自我、甚至超越表演极限的演绎,是今年银幕上最大的惊艳。
然而,刘易斯已臻化境的忘我表演并不能掩饰该电影本身的混乱,因为他的故事再精彩,还是和导演所要批判的社会现实沾不上边。老马的本意是要刘易斯与迪卡普里奥,一个代表思想与意识形态的仇恨,一个代表个人恩怨的仇恨,从他们的冲撞中,反射出和当时社会现实一致的“非民主、宽容”问题。可惜老马太着急于将社会大背景直观地拉进来,以至于两方面都没有表现很充分。要知道,阿姆斯特丹和比尔之间的冲突,更多的是个人,至多也不过是团体之间的,只不过凑巧发生在那个年代的背景中罢了,现在照样也会发生。简而言之,主角之间的矛盾和社会的主要矛盾具有异质性,如果导演能侧重其中一方面,然后再间接地指涉另一方面,相信效果会好很多。至少观众不会在最后质疑“死兔党”与城市暴动之间的联系。
可以说,《纽约黑帮》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导演力图突破自己的野心之作,因此整个电影看下来,感觉有抑制不住的激情蕴涵在每一个画面和场景之后。这一点也可从老马“歌剧”情结的不同表现看出来,他以前的作品,百老汇歌剧般的壮丽与气魄更多是内含在影片的叙事节奏中的,即整部电影看起来还是非常冷静的;而在《纽约黑帮》中,也许是由于长期积累的激情一旦得到释放,实在难以控制的原因,影片更多借鉴了歌剧的形式,而失去了基本应有的冷静叙事能力。如果能将情节整合得更紧凑,并且有所侧重而非全盘皆顾的重新平衡描绘重点,本片将成为大师又一革命性经典。
如果孤立地来看,影片中不少场景的确具有极强的冲击力,歌剧独有的气蕴和张力,使得那些场景充满动感和喷勃力,例如械斗前双方的对峙,“中国楼”内的多次集体事件,阿姆斯特丹行刺、失败、被抓、受罚的过程等,无一不将老马特有的凌厉镜头发挥得淋漓尽致,酣畅无比,给人以视觉和心灵的震撼。因此,总体看来,本片并不是完全失败,而只是过分激动的导演在情节控制上稍微有些疏漏或偏颇。写完这篇东东,我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那么喜爱该片。那些错误虽然不可原谅,但那是到老仍然能焕发出惊人激情的电影大师所犯的错;作品可以批评,激情不可磨灭,并将永远照亮电影的后行者们。
《纽约黑帮》,这是一部充满了激情与能量的作品,无论你喜不喜欢它,都值得看第二遍。为了这难得的激情,我要向马丁斯科西斯致以一个影迷所具有的最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