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警处理,等待侦破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可以报警的。
如果丢的东西超过1万的金额的话,将会构成刑事案件,报警的话警察是有权利搜身的,前提是构成刑事案件才可以。
如果东西没有超过1万,那就是普通的案件,警察只能帮助调查,没有直接搜身的权利。
你说有两个亲戚来过,有4个小孩,拿的人就肯定是4个小孩中的某个。还有他们家长有没有可能知道金子的事或者金子是不是你的的事呢?有可能孩子撒谎说是捡到的呢?这种事首先要从孩子开始解决,先确定是4个孩子中的哪一个拿的,然后在向他家长问,有没有收到孩子手上的金子。
如果没他说没有的话,你就说;可能我家来小偷了,我还以为是小孩拿了,我还是报警试试吧,看能不能找回。吓吓他。
肯定是丰***,根据你的描述那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女的(杨**),另一个是男的(丰**)如果杨说的是真的,是丰把东西放在杨的书包里,那说明你被偷的是一件女孩喜欢的东西,那么你也是位女生,很明显,丰对杨有意思。以上只是根据你的描述我得出的结论!
你可以根据他们两个人平时的表现来判断谁是小偷,假设,杨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平时在学校的表现很好,有是一位好学生,那东西肯定不是她偷得,假设丰平时在学校的表现很差不好好学习,那他就是小偷。
根据你描述的,你还可以观察观察丰平时是不是喜欢和杨套近乎。杨对丰这种行为是否反感,如果有,那就解释了,杨为什么说是丰把东西放在他的书包里的。
你可以根据你被偷东西的价值来判断谁是小偷。我想也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估计就是挂件一类的,可能还很漂亮。
你说最近你们班掉了很多东西,我估计也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之所以会掉很多东西,我是这么想的。在大规模丢东西之前,有某一个人战战兢兢偷了一件对他来说很想得到的东西,被偷得人又没找出是谁,被偷的人后来放弃寻找谁是小偷,这种做法让偷东西的那个人心里感到很兴奋,对于这样的事,其他人认为偷东西只要做的好没人会发现,心里上也会得到某种感觉,这种感觉而且很好。所以其他人也加以效仿,这就造成你们班会丢很多东西的事情。这只是我的猜测,具体是什么情况,希望你能描述的清楚些。我估计楼主也是一位小学生吧!
你有空去找她谈心。故意把话题转到金子上来 然后说你有多么内疚 最好留点眼泪 让她动摇 是他内疚也许就换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