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付全责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是本人,出院后什么时候去做法医鉴定?结果对赔偿又有什么作用吗?

2024-12-25 20: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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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主张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回答2:

楼上的说法不准确。
第一,即便评上残疾,也不一定拿到残赔限额的最高额。比如十级伤残的赔偿金一般都不会达到11万的限额。
第二,自己是全责,对方的保险公司就交强险理赔,只能赔无责的20%。

回答3:

我分别为你回答。
首先,你说的应该是进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根据惯例一般是出院后三个月进行伤残鉴定。不过视个人情况而定,基本原则是病人出院修养一段时间,病情稳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
第二,如果你能评上残疾,你可以通过起诉的士车的保险公司得到一份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金。根据国家规定,机动车即使在事故中不负有责任,也需要在责任范围内对有责方的伤者进行总额11000元的赔偿。所以,如果你能评到残,你可以从的士保险公司那得到11000元的赔偿。
第三,如果你有正式工作的话。可以告你的老板,让他对你进行工伤赔偿,赔偿金额视你的伤残等级而定。
祝你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