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1949-1956年)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分并存--建国初没收官僚资本和外国企业变为国营,已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公有制占主体,此外,还有私有(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成分存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6年-今)两段:
1、1978年前,单一公有制--与过渡时期完全不同。
2、1978年后,改革开放,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份并存--除全民和集体外,还有私营,个体,外资,合资,股分制混合经济等等。--具体成份与过渡时期不同。
我国的“过渡时期”,具体指1949-1956年时期,也就是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这时仅仅在1953年完成了土地改革,当时只是土地变为私有制,而工商、手工业并未来得及改革,仍然处于公私混合,私有制经济占很大比重的情况。至于结构的调整,是三大改造之后。在三大改造之后,农业手工业全部为集体(公有制),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为公有制或者公私合营制度。三大改造后,中国才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下面是这些所有制结构的改变原因“三大改造”的基本过程。
1953-1956年,中国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1956年底,全国基本实现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96%的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社。手工业:从1953年起,中国改造手工业是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过渡的步骤,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底,中国90%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党采用了“和平赎买”的政策,使资本家的工厂变为公私合营逐渐完全变成公有制,努力使资本家变为劳动者。“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从“过渡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改”的完成,对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和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的转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高新技术
过渡时期: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发展社会生产力!
过渡时期(1949-1956年)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分并存--建国初没收官僚资本和外国企业变为国营,已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公有制占主体,此外,还有私有(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成分存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6年-今)两段:
1、1978年前,单一公有制--与过渡时期完全不同。
2、1978年后,改革开放,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份并存--除全民和集体外,还有私营,个体,外资,合资,股分制混合经济等等。--具体成份与过渡时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