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但是合同书上已经写明了,那就是可以转让的。
房东不同意,是不可以转租的。
依我国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房屋未说明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房东和房客均有权随时解除租赁。
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租客转租房屋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对给第三方租客造成的损失,由转租者承担。
首先你要明白起码的一点,不同业主来转租房或者铺面等于你当了“二房东”。在法律面前你违背出租屋基本守则。等于给别人抓小辫子的机会。想象一下押金和租金怎么来交接?谁来保障你下一位租客的权力?
现在你要化被动为主动,虽然你没有提到怎么样来办,估计你会马上来问,所以我干脆点一起说了算了。
首先确保你的合同上面写明的租期以及增长租金的问题,接下来找到当地的街道办询问合同上面的,转让权和转让费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迫使业主履行合同。(其实这个没必要的,但是是为以后做个铺垫)
接下来找个租客,与他谈好条件,切忌不能收他的定金或者诚意金,并且跟他说明现状。
最后叫业主见面,必要时通知街道办或者警察局。
在合同上体现的转让权和转让费是有效率的,并且在合同租期内,业主有义务履行合同,耍赖的业主必须要强制性来解决,必要时候可以通知黑道的朋友,本来你就是有理的,根本不用怕他。他要是在合同期内说涨你租金的话,你录音下来可以直接告他!
最后奉劝楼主,破坏法律的事不要去做,首先要保证到自己合法,其次在自己有理的情况下对这种人不要太给他脸了,该硬的时候就该硬~现在的你是占有百分之九九的道理就差那百分之一的勇气了。
“在合同期间,如需转让,需房东同意”,你租的店面还没有到期,房东又不同意,你当然不能转让了。“在同等条件下,我方有优先承租权”,那么合同到期后,如果有人开出与你一样的条件要租这套房子,你可以再次租赁,而且房东应该优先选择你;房东不同意的话,你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基本上是不可能不通过房东的,因为房东平时要是交物业费、水电费等,到时会到店里看,穿帮了。。。而其转让可能会涉及房产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