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它不具备合同规定的要件之一: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况,出租方最适宜的终止合同时间,是承租方对该地块的一个使用周期期满后,在不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中止执行该合同。
可视为不定期租,可以随时解除
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