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和房子的法律问题

2025-02-26 04:17:5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因为没登记结婚,所以你妈和他不是夫妻关系。
不管是使用权还是产权,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不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
写你妈名字的房产使用权归你妈所有。如果男的能证明钱是他付得,则法院一般认定为是借款关系,就是你妈要把这个钱还给他,跟房子没关系。
他儿子买房子的问题也一样,相信不会有你的妈的名字,所以跟你妈没关系。
虽然新的新婚法规定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问题,但是因为他们各自的收入各自花,所以不要去过多的考虑这个问题,在司法审判的实践过程中,法院也不一般不会去涉及这个问题。

回答2:

什么叫只买了使用权,那不就是租么,最好先去房屋管理部门确认一下房屋的所有权。要是你们的,你们起诉后,法院会要求你妈他们补办结婚证,要是不补办的话就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这样的话,那2套房子就不好说了,那就只能请个比较厉害的律师了。

回答3:

我的看法:虽然事实上是这个男人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只相信证据。有你妈妈的名字的那套肯定不会给他的,这是个良心账了。其他的因为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共同财产,各不相干。另外这套房子不属于私有财产,你们只有了使用权,产权是公产,不能像私产房全产权那样做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