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需要自行写请求函。内容如下:
1、抬头写关于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函。
2、写上监理公司名称:
3、把项目开工以来总监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或不足之处写出来。
4、根据总监的个人表现,我方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希望另派总监,尽快到位。
5、最后写上发函单位及日期。
确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还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扩展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非以下原因不得变更。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调离原单位的;
3、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无论是注册变更还是执业变更,都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程序总共分两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一张图,分别详细解答如下:
一、第一个步骤:申请人现聘用单位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在线申报。
或者直接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注册申请表,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文件,上报电子文档。
第一张图:
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头有条码。
2、申请人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盖章齐全。
3、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应满足半年以上有效期。
2、第二个步骤: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张图:
相关材料具体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
2、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同时提交现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当年当月开具的近期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3、工作调动证明原件(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
4、注册专业变更的,应同时提交现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当年当月开具的近期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社保证明需扫描上传。
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
5、现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同时提交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现聘用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核准通知书原件。现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当年当月开具的近期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核准通知书原件扫描上传。
单位名下所有监理工程师需一次性提交。
社保证明需扫描上传。
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
6、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变更的,应同时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证明原件。现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当年当月开具的近期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姓名变更的,应提交《居民户口薄》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居民户口薄》内无曾用名记载的,需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身份证件号码正常升位的,应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并扫描正反两面上传。
身份证件号码非正常升位的,除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外,应同时提交:
因身份证件号码错号、重号等原因需变更身份信息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因转业、退休、自主择业等原因需变更身份信息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原件或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转业、退休、自主择业证明原件及《居民户口簿》本人页、变更页原件;
因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录入错误等原因需变更身份信息的,应提交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以上原件均需扫描上传。
因个人信息变更,导致注册证书上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需重新制作注册证书的,待个人信息变更完成后按注册证书遗失破损补办流程办理。
上述证明中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和固定联系电话。
社保证明需扫描上传。
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
扩展资料:
工作调动证明注意事项:
1、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中,应明确注明申请人并未在原聘用单位承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监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并扫描上传。
2、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
保险证明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证明中应明确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内容,社会保险证明的出具日期应与提交书面注册申请的日期同年同月。
2、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保险单位为注册申请单位的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的均不予认可。
3、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
4、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以注册申请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交本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5、在本市或外省市以注册申请单位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同时提交:
该单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并扫描上传;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6、以注册申请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同时提交: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应注明其社会保险由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统一缴纳)并扫描上传;
该单位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国有产权登记表原件并扫描上传。
7、对申请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同时提交: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聘用合同(应明确约定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并扫描上传。
8、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应同时提交:
原所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退协议原件并扫描上传;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原所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9、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应提交退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原件或有效退休证明并扫描上传。
10、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以自主择业方式转业的,应同时提交:
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
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现人事档案接收部门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办事大厅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3.1.4条: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备案表格式见附件):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材料经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审查同意后,重新办理合同备案,凭合同备案表到质量安全处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扩展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
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源:中华考试网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监理工程师
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备案表格式见附件):
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材料经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审查同意后,重新办理合同备案,凭合同备案表到质量安全处变更。
扩展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如下: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参考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百度百科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非以下原因不得变更。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调离原单位的;
3、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变更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该总监理工程师从第三次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因上述原因确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备案表格式见附件):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材料经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审查同意后,重新办理合同备案,凭合同备案表到质量安全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