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法律规定物业费应该什么时间交?

2024-11-26 10:35: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并没有对物业费的支付进行详细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另外,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2:

物业费收费可按月、季度、半年或一年预交,不得超过一年预收;预收物业费只是给物业公司提供日常运营的费用,是很正常的;物业公司如果是正规公司不会出现收钱走人的情况,就是发生了法律也有相应规定要求其退还已经收还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回答3:

你好,物业费收费只能是物业和业主协商,业主有权按月支付物业款项。对于物业是不是会逃跑,这点你可以放心,每个物业都是在当地房屋土行政部门(房办)备过案的,逃不掉的。对于你这个问题,建议一月一付。不需要按照物业的思路走,法律规定业主有权选择支付周期及方式,谢谢请采纳

回答4:

国家规定交物业费,但是没有规定必须提前交物业费,所以,你最好当月支付。物业没有权利预收半年的。

回答5: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