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好心人帮忙查一查新乡学院校规校纪学生手册上关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规定,重点是哪些情况不授予学士学

2024-12-18 15:52:0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2.在校学习期间,按本专业教学计划或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
并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或从事科
学研究和管理的初步能力。
3.本校组织的教育部考试中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
通过本校组织的教育部考试中心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或违反校规校纪(除考试
作弊外)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经学校组织评议无明显改进者;
2.因考试作弊而受处分者;
3.......

回答2:

你好 我就是新乡学院的, 挂科10门以上 不予发学士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