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就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本省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二、招生计划
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根据招生高校办学基本情况及生源情况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后续另行发布。
三、招生对象(一)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二)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
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
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
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五、报名
(一)公布招生章程各招生高校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15日前制定2021年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向社会发布。招生章程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专业以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联合培养专业必须单独注明)、考试时间及科目、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各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期间计划调整规则、学制、培养方式、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http://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就读院校、专业(国标代码)以及是否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军人等相关信息。
2.网上志愿填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http://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各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考高校。
(三)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6月5日。其中,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时间由招生高校确定。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教学的相关要求),卷面满分值30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大类设置并自行命题、制卷,卷面满分值150分,一个专业类设置一门专业基础科目考核,考生根据各招生高校发布的招生章程备考。
(二)考点考场考点设在各招生高校本校区,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考试。且尽量安排在单独楼栋,便于闭环管理。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30名考生。
(三)准考证编排发放 各招生高校按照全省统一准考证号编排规则自行编排和打印准考证,于6月2-4日发放给考生。
七、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基础科目评卷、统分工作。招生高校负责专业基础科目的评卷和统分工作,并按要求将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汇总备案。招生高校在“专升本报考系统”中下载考生成绩,于6月15日前通过学校官网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招生高校须制定成绩复核办法和复核程序,公共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结果由高校告知考生。专业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实施和告知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八、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招生高校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依据学校招生简章录取要求择优进行录取。(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各招生高校须按照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专项政策考生的录取办法进行。
(四)招生高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必须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招生高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学校可自行调整(计划调整规则必须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必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才可调整。
(五)已录取满额招生高校于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缺额高校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
(六)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缺额高校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各缺额招生高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七)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八)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数据报送
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要求》(附件2),认真审核整理考生报名信息、成绩、录取数据,核对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考生录取库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上报,并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错报漏报以及超时限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数据平台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791-86392177。考务及录取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91-86765360。
十、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招生高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须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招生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以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制定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考、评卷、统分、成绩发布、录取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无遗漏的工作方案,强化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招生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招生高校要召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科学制定考试方案,认真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又要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发布。
3.全省各普通高职(专科)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组织、考试宣传等工作,严格履行本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衔接。
4.各招生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要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要细化完善考试组织、监督管理机制等,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稳妥组织考试,严格考务管理,强化过程监督,确保疫情防控和组织管理两手抓两不误。
(二)加强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招生高校要会同属地卫健、疾控机构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防疫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考试工作健康、安全。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各高校要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舒缓考生焦虑紧张情绪,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阅,做好服务保障。
(四)加强考风考纪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专升本考试的良好秩序。要切实加强试卷、答卷的保密保管,规范组织评卷、统分、成绩发布等工作,确保评卷统分不出差错。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核并及时回复考生。各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专升本考试辅导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其他
(一)招生高校须按照报考人数70元/人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上缴公共基础科目命题、制卷、评卷费。
(二)准考证号编排规则,公共基础科目试卷申报、领取和答题卡送交、保管等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2022年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另行制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详见《2017年江西省专升本报考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2017年我省招收专升本普通高校(共22所):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萍乡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工程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招生计划
有关招生高校确定招生专业及人数,报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经省教育厅核定批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专升本招生计划包含在2017年下达给各高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之内。
三、推荐选拔办法
按照《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经所在高校推荐和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选拔考试,招生高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高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
四、报名工作
考生所在高校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到所在高校教务处申领、填报《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3份。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高校,并缴纳报考费。各推荐高校须于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高校。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数据上报要求(见附件4),统一采集考生报考信息。
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招生高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原定报名费130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费每人30元,因我省专升本英语科目成绩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英语科目全省统一考试,免收)。
五、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两门基础科目考试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命题、制卷、划线等),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3日。英语科目成绩采用2017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适当比例确定全省英语科目(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高校可在省控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科目录取分数线。
六、选拔工作要求
各招生高校要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阳光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招生高校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各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相关考试资料、场所及设施等,违者将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关于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的考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退役士兵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报考资格由招生高校审查,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只能选报一所高校。
八、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九、数据报送
今年起我省专升本数据通过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平台(http://111.75.211.142)上报。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报名库、成绩库、考生照片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报,考生录取库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上报,超过时限后将无法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上报学校负责。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要求(见附件4),认真整理考生报名信息、照片、成绩、录取数据,仔细核对校验,要求最终报名数据100%准确,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以平台数据为准,上报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上报数据除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外,还将作为有关部门审计的依据,由上报单位负责并解释。
平台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791-86765367 86392175。
十、其它事项
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负责。办公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718室。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791-86765360。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8日
英语3级·计算机一级通过,才可以报考的哦。重点是不要挂科。班导推荐。这个就不用管了,只要你有专升本的想法,班导都是会推荐的。参见全省专升本统考,小分达到你所报考的学校要求,就可以了,祝你好运哦···
一、江西省专升本考试报名免冠证件照片要求:
1、照片尺寸为480像素宽×640像素高,白底、浅蓝底、蓝底背景
2、允许JPG、JPEG、PNG格式照片上传
二、专升本报名证件照制作步骤:
非常快全自动,电子照直接下载,纸质可快递,底色自己选。
1、打开手机支付宝首页搜索【照点点】。
2、进入照点点小程序,搜索框搜【证件类型】。
3、对着自己拍或者【上传照片】,即可一键生成证件照保存到手机。
附件二
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
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有关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收优秀的高职高专学生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
三、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学生学生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四、推荐选拔程序:考生自愿报考,所在学校按条件进行推荐,省教育厅和招生学校分别组织英语和两门主要课程考试。招生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考生凭招生学校和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
五、学籍和编班:经过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六、学费和待遇: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学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各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监督管理: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和入选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对于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除清退违规入选学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违规学校取消1至3年的推荐或招收专科学生的资格。
八、组织实施:各校的推荐选拔工作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招生学校和推荐学校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
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