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赐教:关于最近归国携带物品的限制与交税情况

2025-02-26 02:35:0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2010-08-19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5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8-19 【生效日期】2010-8-19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部分常见物品纳税额
  MP3 20元/台
  奶粉、咖啡、茶 20元/kg
  进口税税率
  目前,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
  适用第一档1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适用第二档2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适用第三档30%税率的物品为: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系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手表)。
  适用第四档50%税率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