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中“十不吊”的原则是什么?

2024-11-25 01: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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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十不吊”是起重作业必须遵循的原则。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十大原则。

(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扩展资料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起重安装作业前应清除工地及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3、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4、各种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方能进行。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定吊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 min,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吊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经确认合格后,方得使用。    

5、各种吊机在使用和走行时,应有良好的道路。

6、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 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7、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    

8、起重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9、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10、采用扒杆起吊重物时,扒杆、吊具的材料必须符合起重量的要求,缆风绳和地垄必须牢固。     

11、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12、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13、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14、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15、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16、采用两台吊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在起吊过程中,两台吊机必须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超过其容许起重量的80%。

17、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18、起重吊机在高压电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其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还应搭隔离设施。   

19、在地面轨道上行驶的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有夹轨钳,以增加其稳定性。防止在大风吹袭时被刮倒。        

20、起重机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或走行轨道)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1、用电动机作动力的起重机,应设有起重量限位器与卷扬限制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起重作业

回答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扣工件不吊、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钢(铁)水包过满不吊,简称“十不吊”。

取物装置:取物装置是通过吊、抓、吸、夹、托或其他方式,将物料与起重机联系起来进行物料吊运的装置。根据被吊物料不同的种类、形态、体积大小,采用不同种类的取物装置。例如,成件的物品常用吊钩、吊环;散料(如粮食、矿石等)常用抓斗、料斗。

液体物料使用盛筒、料罐等。也有针对特殊物料的特种吊具,如吊运长形物料的起重 架空单轨系统 横梁,吊运导磁性物料的起重电磁吸盘,专门为冶金等部门使用的旋转吊钩,还有螺旋卸料和斗轮卸料等取物装置,以及集装箱专用吊具等。

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是用来驱动工作机构的动力设备的。常见的驱动装置有电力驱动、内燃机驱动和人力驱动等。电能是清洁、经济的能源,电力驱动是现代起重机的主要驱动型式,几乎所有的在有限范围内运行的有轨起重机、升降机、电梯等都采用电力驱动。

对于可以远距离移动的流动式起重机(如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多采用内燃机驱动。人力驱动适用于一些轻小起重设备,也用作某些设备的辅助、备用驱动和意外(或事故状态)的临时动力。

回答3: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一)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二)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四)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五)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六)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七)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八)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九)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十)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回答4: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回答5:

起重作业中“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