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不可以买农村房子,因此合同无效。但是可以双方协商进行一定的补偿,或者到法院起诉,出卖方应当承担因此给你带来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的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以及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的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了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进行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认定无效。拆迁时政府依法可以取消卖方使用权,即卖方不会得到补偿。
买方受处罚后,还可以参与审批,若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认定是合法使用,能够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宅基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户口买的农村房屋属于非法行为,如购买“小产权房”,这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拆迁过程中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正常获赔,如有争议,将不能获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是个头疼的问题!归还是不可能完全归还的!
不过感觉最后得你们2家来分拆迁费及房屋!
对方无德,你无知,没过户,法律是保护户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