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爱是很微妙的。罗切斯特先生和妻子相遇时并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人,相信那个时候他们应该是相爱的,至少相爱过。
但是也许那仅是一种错觉,于是两人都各自发生了变化,罗切斯特先生责备自己,也并没有为两人的婚姻做出过太大的努力,而那个女人则彻底放纵了自己,陷入癫狂。
其次,从现实角度看,妻子疯了,他要离婚,法律是不允许的,而罗切斯特先生也不是不负责任的男人,否则简爱也不会爱上他。
所以,罗切斯特做出的最终决定是瞒着简爱和她结婚,因为简爱是个有尊严的女子,如若知道真相不会答应嫁给他的。罗切斯特深深的了解她,因此做出了隐瞒的决定。
在宗教国家,如果婚礼上有人对两人的婚姻提出质疑,认为两人不应该结合,就可以在牧师面前大声说出来,否则就请永远沉默。所以那疯女人的弟弟在婚礼上说了出来。简爱便回了家乡。
而这个时候,罗切斯特已经不爱妻子了,也可以说是在看清了妻子的真面目(并不是疯,而是她的本质)后,他便深深为自己曾经的那份爱而后悔奥恼着,所以宁可不常得见自己可爱的小女儿,也不愿回到那个家。
他曾对简爱表白过,如果是她疯了,她也不会丢弃对的爱,如果她一次又一次陷入癫狂,捆绑和遏制住她的只会是自己温暖的拥抱而不是绳子(我忘了原文)。所以说,他不是因为妻子疯而不要他,而是醒悟和看透了她的真面目(也可以说是被深深伤到了,才会有这个结果)。如果是简爱的话,他不会。
扯远了,大概的意思就说到这里。
最后,婚姻猛于虎,跳进坟墓前一定要想清楚啊想清楚。。否则会很惨的。
出于责任心,总而言之是这么一句。
楼上说的很详细了。
那时候能离婚吗?有相关法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