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死亡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其亲属可以领回。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及其产生的利息可由继续人办理相关法定手续后进行继承。
第一 结算 多退,少了就不缴了。
第二 具体问下单位人事部门 人事部门出证明 社会保险中心 审批都会结算的
第三 也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电话12333 因为各地情况政策不同 回答也五花八门 只有当地解答最权威 最准确
第四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受益人可以凭借死亡证明到社保局申请领取养老保险账户金额。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