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工作试用期要三个月,辞职要提早半年说这合理吗 ?还有原来进去做的工作比较闲后面又转到别的部门

我想在试用期结束前走人可以吗?没签合同是口头说的。
2024-12-17 15:50:3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提前半年肯定不合理
国家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转正提前30日书面申请
试用期3个月是可以的,签订劳动合同在3年及以上的可以试用期约为3个月
转部门的话是公司内部国家没有规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1个月-1年之间要给与双倍工资赔偿

你可以与老板协商
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部门去申诉
注意保留用工证据

回答2:

完全可以,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
由于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3:

试用期辞职可以随时提出的。签订合同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想走,要先和公司讲清楚。之后你在试用期结束前走人是完全可以的。到网上看看劳动合同法就什么都知道了。

回答4:

就没看见一件正规的事。。。既然这样,试用期前走也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