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就可以辞职,老板耍流氓,你到劳动仲裁去告他,你准会赢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提前3天就可以了,转正就需要提前1个月了啊,如果老板不同意给薪水,就收集在公司上班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你工资!
好的 很好啊做法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