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与申请劳动仲裁相关的事宜,是被委托的基本事项,这是毫无异议的。仲裁委以“申请人必须同委托代理人到劳动仲裁当场委托”为由,拒绝受理仲裁申请的做法是毫无道理的。
但通常情况下,到仲委威立案,除需要提交申请人(问题中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要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不知这次立案是否是这样做的?!
申请人现不在原公司劳动争议所在地,属于异地委托别人处理,可考虑到当地公证处做一个委托别人代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公证。
没什么具体的依据。只需要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盖手印的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
这好像没有法律依据吧
我发觉应该是你的代理律师被人买通了
在授权委托书上写上代理权限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