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Joint Chiefs of Staff)是分布在美国各军事力量主要兵种的首长小组。其机构与英联邦国家的参谋长委员会相类似,主要职能是兵种的协调和进行合作参谋。
历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
01、奥马尔·布莱德雷五星上将(1949年8月至1953年8月) 02、阿瑟.·.雷德福海军上将(1953年8月至1957年8月) 03、内森.·特文宁空军上将(1957年8月至1960年9月) 04、莱曼.·兰尼兹尔上将(1960年10月至1962年9月) 05、马克斯韦尔·泰勒上将(1962年10月至1964年7月) 06、厄尔.·.惠勒上将(1964年7月至1970年7月) 07、托马斯·穆勒海军上将(1970年7月至1974年7月) 08、乔治.·.布朗空军上将(1974年7月至1978年6月) 09、戴维.·琼斯空军上将(1978年6月至1982年6月) 10、小约翰·维西上将(1982年6月至1985年9月) 11、小威廉·克劳海军上将(1985年10月至1989年9月) 12、科林·鲍威尔上将(1989年10月至1993年9月) 00、戴维.·.杰里迈亚海军上将(1993年10月,代理) 13、约翰.·沙利卡什维利上将(1993年10月至1997年9月) 14、亨利·.谢尔顿上将(1997年10月至2001年9月) 15、理查德·.迈尔斯空军上将(2001年10月至2005年9月) 16、彼得·佩斯陆战队上将(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 17、迈克尔·马伦海军上将(2007年10月上任) 作用和职责
威廉·丹尼尔·莱希成为陆军和海军的参谋总长,(, 1942年7月20日至1949年5月21日)。事实上并不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主席。而是是参谋长联席会议职务的前身。1947年,根据国会法案确定建立永久性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并于1949年设立了主席职位。奥马尔·布拉德利上将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第一任主席。近40年来,该机构一直指挥着美国军队,其体制根据法律偶尔有所修改。例如,1952年,海军陆战队司令被批准参加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大部分会议,并在1978年成为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正式成员。 这一制度有着严重的缺陷。除了主席以外,每个参谋长都是本军种的首长,而政府却指望他会抛弃为本军种谋利益的本位主义,以国家利益为重。要平衡和兼顾两方面的利益是困难的。参谋长们要调制“紫色”是不胜其难的,“紫色”是五角大楼采用的一个隐喻,意即把绿色(陆军)、蓝色(空军)和白色(海军)军服的颜色掺和在一起,达到水乳交融的紫色境界。把这些有双重头衔的领导人放在一起,期望他们能达到“联合一致”,这根本是痴心妄想的目标。 参谋长联席会议还有责任向国防部长和总统提供军事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但这必须是参谋长们一致的看法,而不是某个人的意见。所有参谋长要达成一致看法,惟一的途径几乎就是相互迁就,彼此照顾。结果,为参谋长联席会议工作的1600人的联合参谋部花费了成千上万个工时,拿出来的是冗长的、谁也不得罪的大家都高兴的文件。这种文件每一位参谋长都能接受,但对国防部长或总统却几乎毫无用处。这一松散的组织机构部分地说明了为什么参谋长联席会议从未提出明确的主张,以防止在越南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这种有缺陷的机制一直运行到第九任主席戴维·琼斯上将任上,他于1982年刚退休后不久,直言不讳地痛述其弊端。琼斯上将提出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应成为国防部长和总统的“最重要”军事顾问,并应被授予更大的权力来领导为各参谋长服务的参谋部。当时的陆军参谋长夏伊·迈耶上将曾想要完全取消参谋长联席会议,代之以成立国家军事委员会,其成员不对特定的军种负责,因而可以把全部精力致力于协调整个武装部队。这些建议引起了一场争论,其结果是参议员巴里·戈德华特和众议员比尔·尼科尔斯提出倡议,并使国会于1986年通过了国防部改组法,通常称为“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 克林·鲍威尔,第12届参谋联席会议主席
该法第一次赋予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以真正的权力。作为“最重要的军事顾问”,他有包括制定军事战略、指导国防预算、作战及联合演习计划等,分享国防部长部分职权,他可以直接向国防部长和总统陈述他自己的主张。他不再局限于先呈报参谋长们掺了水的一致性建议,然后再小声地谈他个人的看法。然而,参谋长们仍然是顾问,要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主张,甚至可以不同意主席的意见。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还将联合参谋部的1600名人员置于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而不是多头的参谋长法人团体的领导之下。即使进行了这种改组,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仍未置身于指挥系统之中。但国防部长可以要求各项军事命令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下达给野战司令官,理查德·布鲁斯·切尼就是这样做的。 比尔·克劳上将是一位过渡时期的主席,因为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是在他任职期到一半时生效的。科林·鲍威尔是掌有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所赋予的权力的第一位主席了。因为他的魅力及其手腕,造就成为美国战后空前的军事强人,时人喻为德怀特·艾森豪威尔第二。但美国政治体制是不允许军事强人出现的,他退休以后的历届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即不再有他的权利及威望。 现在,他们的首要职责是确保人事的准备,政策,规划和培训为各自的军队服务和作战指挥官利用,参谋长联席会议也为美国总统和国防部长提供军事建议。另外,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还是美国总统和国防部长的首席军事顾问。作为如此重要的咨询顾问,除了包括美国总统和其他非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官员组成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之外,参谋长联席会议成了制定军事政策的第二要职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是分布在美国各军事力量主要兵种的首长小组。其机构与英联邦国家的参谋长委员会相类似,主要职能是兵种的协调和进行合作参谋,为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美国总统提供军事咨询。
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组成由联邦法律规定,包括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CJCS)、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VCJCS)、陆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空军参谋长、海军陆战队司令以及国民警卫队局长。所有任命均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各军种首长不仅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同时也是各自军种部长,如:陆军部长、海军部长和空军部长的军事顾问。
根据1986年的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无论集体还是单独都没有作战指挥权,而是充当总统至国防部长,和国防部长至各作战司令官之间的指挥链接。
联合参谋部(JS)总部设在五角大楼,由国防部四大军种的人员组成,协助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联合参谋部主任(DJS)为中将或海军中将编制。
参谋长联席会议不包括海岸警卫队司令,海岸警卫队在美国国土安全部之下,而不像四大军种隶属国防部。然而,海岸警卫队始终是一个军事部门(美国法典第14章第1节),并在战时置于海军部之下,海岸警卫队司令亦可列席参谋长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