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错账更正,用红笔在要更正的地方划一红线,在上方用蓝色笔或黑色笔更正,并加盖经办人的私人印章,以示修改。
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简介:
具体做法是:先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表示注销,划线时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将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用蓝字写在划线处的上方,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对于文字的错误,可以只划去错误的部分,并更正错误的部分,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能只更正其中的个别错误数字。如记账凭证中的文字或数字发生错误,在尚未过账前,也可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适用范围:
结账前发现的登记账簿中的文字或数字的笔误(记账凭证无错误)。
注意事项:
对于数字差错,在更正时就将错误的数额全部划销,而不能只划销、更正其中的个别数字;划线注销的文字或数字应保持其原有字迹仍可辨认以备查考。
不足:
《规范》规定:"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根据《规范》的规定可以看出,划线更正法适用的情况包括两点:
一、是记账凭证填制无误;
二、是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
如果这种错误是在当期发现的,划线更正法的适用及更正方法毋庸置疑。但如果记账凭证填制无误,在已办理结账并报出会计报表后才发现账簿登记错误,应否改正?如何更正?对此《规范》尚未明确规定。
这种错误如果不进行更正,或是采用划线更正法以外的两种方法进行更正,不仅使错账更正方法的体系出现漏洞或混乱,而且发生错误当月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不符的问题会一直存在,违背了账、证一致的基本要求。如果采用一般的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①会导致该账户本期发生额与期末余额产生变动,使已报出报表的相关信息与账簿数据不符,影响账、表的一致性;若对已报出报表进行追踪更正又是一个费时费工的过程。②如果该账户是一个损益类科目,对其更正不仅会涉及其他账户的连锁更正,而且会造成发生错误当月的账面"本年利润"账户余额与损益表上的"本年利润累计数"不同。按照损益表中"本年利润累计数=上月本年利润累计数+本月本年利润数"的对照填列关系,则会出现"本年利润累计数"的断裂。
1、在结账前,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而记账凭证并无错误,只是过账时不慎,纯属账簿记录中的文字或数字的笔误,应采用划线更正法予以更正。
2、更正的方法:先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色横线,表示注销;然后将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用蓝字或黑字写在被注销的文字或数字的上方,并由相关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3、注意,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划销,不是只划销写错的个别数码,并对划销的数字,不许全部涂抹,应当使原有字迹仍能辨认,以备日后查考。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采用“划线更正法”。用红笔在要更正的地方划一红线,在上方用蓝色笔或黑色笔更正,并加盖经办人的私人印章,以示修改。
拿红笔在错误的地方划红线杠掉,然后再用黑笔在错误的上方把正确的写下来就行了。所谓的上方只指跟错误的数字或者文字在一个格子里的上方啊,就是上面空出来的那二分之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