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利机构
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
党代是党的最高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行一院制。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中国的人大共分为五级: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乡、民族乡、镇人大。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军队选出的代表,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组成。从1998年3月开始是第九届,共选出代表2979名。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其中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现共有320多万名。各民族、各阶层、各党派、各方面在人大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5年,乡级人大每届任期3年。
政协的性质、组成和主要职能
性质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人民政协既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内的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而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充实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各项建设事业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实行民主监督。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善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进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组成
政协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政协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就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就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内容和形式除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同的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党代会的代表全部来自党内或特邀的其他党派的嘉宾,由党员选举或党组织指定的人员组成;而人代会的代表来源更为广泛,是代表全体公民或本国的侨民的一个群体,也由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产生(分行政级别而有所不同),人代会的代表中有党员,党代会代表也可能是人代会代表,但人代会代表不一定都是党员.
党代会主要是解决党内问题,而人代会是解决有关国家大事和法律等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