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签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必须双方都愿意才行,一方不愿意的就终止劳动关系。你5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不管你表现如何。单位不愿续签的,应当按照你5年的工龄支付你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只有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或者符合法律规定。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多少年在合同到期后都是自然终止的,单位有权选择是否续签。
如果你是第一次,和现在的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新劳动合同法》:“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如果你想续签需要与单位协商一致才可进行续签。否则,单位完全有权利与你进行劳动合同终止,按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10年,10年以后视为 无固定期限合同
5年后只要你愿意续约 都要续约
要是单位提出的不续约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的工资
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没有几年不能解除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