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上市股份公司董秘也属于公司管理层,与公司经理、副总等同属由董事会任命,但提名方可以多元化,股东、董事等都可以提名。
2、董事会秘书人选的确定必须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长只有提名权,董事会才有聘任权,而股东大会则拥有否决权。可见,董事会秘书必须具有较好的自身素养,并在企业高层范围内为人们所认同。
扩展资料: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秘书
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 挂牌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的两个转让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秘书符合本办法任职资格的说明;
(二)董事会秘书学历和工作履历说明;
(三)董事会秘书违法违规的记录(如有);
(四)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扩展资料
依据《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挂牌公司现任监事;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创新层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未取得全国股转公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被吊销后未重新取得的;
(二)最近12个月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所列情形的;
(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创新层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
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 挂牌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的两个转让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秘书符合本办法任职资格的说明;
(二)董事会秘书学历和工作履历说明;
(三)董事会秘书违法违规的记录(如有);
(四)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扩展资料:
《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 挂牌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及时公告。
基础层挂牌公司如在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决定暂不设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指定一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第十四条 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人士,可取得全国股转公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拟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应由挂牌公司董事会进行推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
1、非上市股份公司董秘也属于公司管理层,与公司经理、副总等同属由董事会任命,但提名方可以多元化,股东、董事等都可以提名。
2、董事会秘书人选的确定必须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长只有提名权,董事会才有聘任权,而股东大会则拥有否决权。可见,董事会秘书必须具有较好的自身素养,并在企业高层范围内为人们所认同。
非上市股份公司董秘也属于公司管理层,与公司经理、副总等同属由董事会任命,但提名方可以多元化,股东、董事等都可以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