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2.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格式如下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在武汉是要收费10元,上面有相片,身份证号,跟健康证有点像。
户口所在村或社区,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
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