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未设警示标志导致有人伤的交通事故,承建公司应承担对你的全部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施工方应该承担责任。
其次,你要对当时的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如果交警方有就更好了,你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认定是施工方造成的路面不平且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就可以了。
第三,估计你的得经过诉讼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交通部门与交管部门有一定的利益关连。所以调解的可能性不大,得准备好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