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区7月1号后的新公积金政策问题(这里只讨论A类和乙类)

2024-11-26 13: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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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7月1号之前交的老公积金(A类的)按照新政策,员工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动用相应账户存储额。甲类计划员工购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并可动用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以及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的当月正常缴费入账基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计划员工,购房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额,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提取的话,比例还是跟以前一样的(个人认为提取不是明智之举),建议:
1、如果不需要动用的,就放着不要动;如果不在苏州工作了,选择转移,这样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为如果提取了,你的社保年限全部清零了(前边缴的年数越多、越不划算)。你应该到园区公积金中心的网站上了解一下这类政策,其实不难懂的。打个比方吧:根据新政策,如果你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在深圳交了5年社保、在无锡交了4年社保、在园区交了6年社保(已经达到法定的交纳15年的年限了),这时可以享受到退休待遇了,但在什么地方退休?拿什么地方的退休金就成了重要问题了(全国差异性很大的,即使全国统筹也不能消除这个差异),新政策就规定:你的退休地在江苏(缴费年限长达10年),具体地区是:江苏的苏州工业园区(缴费年限长达6年),那么你就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的待遇回老家养老去了。
2、要买房的话,你的公积金可以偿还贷款的。

回答2:

老的是老的,分开来算的老的公积金 按原来的比例 提取,不变,原来是甲类的现在是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