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公安机关在对你作出第一次讯问之后聘请律师为你辩解,如果认为经办民警可能对案情的进展有障碍的话,也可以要求其回避。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权拒绝回答,有用自己本土语言为自己进行辩解的权力,对于笔录中问题和自己所答不一样的,有拒绝签名的权力。但是公安机关询问你,进行传唤,你必须配合。。这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安机关的权力。。。。
对警察做什么你可以不服但是他们这么做是有法律授权的刑诉活动.....为了更快的破案,你应当接受调查。而且清者自清,你没什么事就不怕查。你还怕三人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