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属于行政法规,大于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现在才办房产证吧,按照契税的规定,适用2011年的契税规定,而粤府办[2009]16号已经于2009年12月31日失效,只有印花税是在合同签订时缴纳。所以你现在办房产证交契税,现有效的文件只有财税2008 137号,地税执行的没有错误。